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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因濫收外籍家庭傭工佣金被定罪

2020-07-03

一名看來是以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或其相關人士身分行事的女子,因向一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濫收佣金,今日(七月三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三千六百元。

勞工處的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二○一九年四月接獲一名外傭投訴,指位於九龍城的家曦寶僱傭中心向其濫收佣金。由於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一名有關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以及另一名看來是以有關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或持牌人的相關人士身分行事的女子,向該名外傭濫收佣金,勞工處決定向兩人提出檢控。該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早前已因向該名外傭濫收佣金而被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罰款三千元。今日另一名看來是以有關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或持牌人的相關人士身分行事的女子,亦因向外傭濫收佣金而被裁定罪名成立。

根據《僱傭條例》,除訂明佣金外,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或其相關人士,或看來是以此等身分行事的人,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訂明佣金的金額不得多於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百分之十。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及╱或被撤銷牌照。於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已將濫收求職者佣金的最高刑罰增加至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公眾人士如欲查詢或投訴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佣金,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2020年7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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