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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拒絕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

2015-12-07

勞工處今日(十二月七日)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必須依法經營及遵守該處不時發出的任何實務指引或忠告,否則其牌照可被吊銷或拒絕續發。

勞工處於二○一四年七月拒絕續發譽景丞僱傭中心(位於大圍)的職業介紹所牌照。經考慮有關調查結果後,包括其沒有遵從勞工處重複的忠告,不應協助海外中介公司向外傭收取費用,勞工處處長信納該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決定根據《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拒絕續發其職業介紹所牌照。有關經營者其後向行政上訴委員會(委員會)提出上訴,委員會已確定勞工處處長的有關決定。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勞工處會嚴肅處理關於職業介紹所的非法或不當行為的投訴。根據《僱傭條例》,任何職業介紹所經營者或打算經營職業介紹所的人士,若違犯該條例,或被信納為非經營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勞工處處長可拒絕簽發或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或將其現有的職業介紹所牌照撤銷。」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求職者費用的投訴或查詢,請致電二八五二 三五三五,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聯絡,或親身前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十二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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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籍家庭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