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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

職業介紹所牌照被撤銷

2021-05-03

勞工處今日(五月三日)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守則)的規定。

勞工處已撤銷位於大埔的香港僱傭中心的職業介紹所牌照。該職業介紹所未能遵從守則內訂明的規定,包括未有對守則載述的要求及標準有合理認識;未有在與僱主簽訂的服務協議中包括所有指定項目;未有安排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書面確認已獲詳盡解釋其權益和責任;以及未有妥善保存與外傭之間的事務往來記錄,包括外傭確認收妥以其母語撰寫的標準僱傭合約樣本。此外,該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亦被認為並非是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

根據《僱傭條例》(條例)第53(1)(c)(iva)條及53(1)(c)(v)條,如勞工處處長信納有關持牌人沒有遵從守則,或有關持牌人並非是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可撤銷其職業介紹所牌照。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守則列出職業介紹所經營者在營運時必須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闡明處長期望職業介紹所在經營時應達到的最低標準。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處長如有合理理由信納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或擬作為持牌人的人士,或該等人士的有關連人士或受僱人員,曾違反條例第XII部的任何條文或根據條例第62條訂立的任何規例,例如濫收求職者佣金、無牌經營,或沒有遵從根據條例第62A(1)條發出的守則,可拒絕發牌或續發牌照,或將牌照撤銷。」

這是二○二一年首宗被撤銷職業介紹所牌照的個案。在二○二○年有三宗被撤銷牌照的個案。

公眾人士如欲查詢與職業介紹所相關的事宜或投訴不良職業介紹所,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2021年5月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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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籍家庭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