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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所资助计划由六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二十一日接受申请

2020-06-22

劳工处于「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职业介绍所资助计划 (下称「计划」) 将在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至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期间接受申请。

在计划下,持有劳工处发出的有效牌照的职业介绍所可获发一次性的资助。提供外籍家庭佣工(下称「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的每个总牌照可获发50,000元资助。至于没有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每个总牌照可获发30,000元资助。如上述两类职业介绍所设有分处,每个分处牌照可额外获发10,000元资助。

符合计划下申请资助资格的职业介绍所必须为于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当日持有根据《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 章)第52条由劳工处发出的有效职业介绍所牌照,或于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当日已按《职业介绍所规例》(香港法例第57A 章)第2条向劳工处呈交牌照续期申请。在申请资助的申请日期当天,如该职业介绍所的牌照有效期少于两个月,则须于申请资助前先向劳工处提交续牌申请。

计划详情可在此下载:

  • 申请须知 申请须知[PDF Document](计划已于2020年7月21日截止申请)
  • 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PDF Document](计划已于2020年7月21日截止申请)

填妥的表格及所须文件须于申请期内,亲身或透过邮寄(邮戳日期将被视作申请收妥日期) 送交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9楼906室),并获该办事处收妥。透过电邮及传真递交的申请将不获接受。逾期递交申请、未填妥的申请表格或逾期递交所须文件,将不获受理。

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 (计划热线:2115 3665;电邮:ea-ee@labour.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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