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名称 职业介绍所地址 (总行) 发出书面警告的日期 发出书面警告的原因
龙皇雇佣中心有限公司 新界天水围天湖路1号嘉湖新北江商场地下A4A号铺 2025年3月6日

未有保存与雇主之间事务往来的纪录,包括雇主确认收妥双方已签署的标准雇佣合约等的签收纪录

福建人力资源(香港)有限公司 九龙观塘成业街16号怡生工业中心D座4字楼D2室 2025年4月8日

1.直接或间接牵涉在求职者的财务事宜,协助任何人士、机构或公司(包括设于香港境内或境外的招聘代理或中介机构)就安排有关求职者来港事宜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2.未有与求职者签订书面服务协议;

3. 在收取有关服务费后,未有向求职者提供付款收据;及

4. 未有确保对经营职业介绍所有关的法例有合理认识,包括但不限于《雇佣条例》、《职业介绍所规例》、以及《实务守则》载述的要求及标准。

佣心雇佣中心 九龙观塘骏业街43至45号创汇广场8楼807室 2024年9月17日

未有确保向雇主所提供的资料是与职业介绍所所知的事实相符

TRUMP LINE CONSULTANTS 香港上環德輔道中244至248號東協商業大廈11樓1111室 2024年7月9日

未有要求雇主签收纪录以书面确认他/她已收妥《实务守则》第4.10.6段所列刊物及表格样本,以及未有要求雇主签收纪录以书面确认职业介绍所已向他/她详尽解释其权益和责任。

VIERO HUMAN RESOURCES CO. 九龍紅磡德民街1至15號繽紛購物城1樓C12號舖 2024年6月3日

未有与雇主签订服务协议

注:

  1. 提供职业介绍所因干犯滥收求职者佣金或无牌经营的罪行而被定罪、被撤销/拒绝续发牌照,以及因违反《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而被书面警告的名单旨在让公众查阅某职业介绍所是否有该等纪录。有关资料只限作上述用途。
  2. 职业介绍所于2018年10月10日或以后被书面警告的纪录,将会由书面警告的日期起计展示为期12个月。名单按职业介绍所英文名称字母顺序排列。
  3. 如书面警告需事务科进行覆检(如有),该项纪录将会在所有覆检完成后发布。
名单最后更新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