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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因滥收外籍家庭佣工佣金被定罪

2020-07-03

一名看来是以职业介绍所持牌人或其相关人士身分行事的女子,因向一名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滥收佣金,今日(七月三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罚款三千六百元。

劳工处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于二○一九年四月接获一名外佣投诉,指位于九龙城的家曦宝雇佣中心向其滥收佣金。由于经调查后有足够证据显示一名有关职业介绍所持牌人的相关人士,以及另一名看来是以有关职业介绍所持牌人或持牌人的相关人士身分行事的女子,向该名外佣滥收佣金,劳工处决定向两人提出检控。该名职业介绍所持牌人的相关人士,早前已因向该名外佣滥收佣金而被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罚款三千元。今日另一名看来是以有关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或持牌人的相关人士身分行事的女子,亦因向外佣滥收佣金而被裁定罪名成立。

根据《雇佣条例》,除订明佣金外,职业介绍所持牌人或其相关人士,或看来是以此等身分行事的人,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订明佣金的金额不得多于求职者觅得职位后所赚取的首月工资的百分之十。

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要时刻遵守法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否则可被检控及╱或被撤销牌照。于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已将滥收求职者佣金的最高刑罚增加至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公众人士如欲查询或投诉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或滥收佣金,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2020年7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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