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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佣工须接受第二次强制检测

2021-05-12

政府将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所有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外佣)须于五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日期间接受第二次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政府发言人感谢逾34万名外佣为防疫抗疫作出贡献,于本月初配合强制检测安排,让当局能及时侦测出三宗涉及N501Y变种病毒株的确诊个案,从而堵截社区隐性传播链。在同一时期(即五月一日至五月九日),亦有超过47万人因曾身处涉及N501Y变种病毒株的确诊个案曾到访的地方,或因属个别行业或群组须定期检测,而在社区检测中心或流动采样站接受检测,政府同样感谢他们的配合及支持。

发言人表示:「个案11672其中一名密切接触者早于四月十三日与个案11672有接触,但直至昨日(五月十一日)才确诊,显示N501Y变种病毒株的潜伏期有机会较长。加上属同一群组的数名确诊个案在感染后曾多次到访外佣聚集的地方,部分确诊者期间更曾脱下口罩,增加传播风险,我们必需以最审慎的方式减低社区爆发的风险,宁紧莫松。经风险评估及考虑到外佣的工作有需要照顾长者及儿童,我们认为因应上述群组个案要求外佣接受第二次强制检测,是较为保险的做法。相关检测安排与劳工及福利局昨日公布不推行要求外佣在申请工作签证时接种疫苗的建议无关。」

是次强制检测期共有16天,当中包括三个周末,方便外佣安排时间接受检测。政府会和承办商合作,提升社区检测中心及流动采样站的检测量,特别是周六、日的检测量。截至五月十二日下午三时,五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日期间可供预约检测的名额有超过60万个。发言人呼吁雇主尽量安排让外佣于平日在社区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并先行预约,避免外佣集中于周六、日聚集排队接受检测。已暂订于本周六、日服务的流动采样站列于附件。

一如上一轮强制检测,已接种两剂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后满14天的外佣可获豁免接受检测。具体而言,在五月十六日或之前已经在本港接种了第二剂新冠疫苗的外佣,可获豁免接受检测。在香港以外地区接种新冠疫苗、在五月十六日或之前已经接种了所有建议剂量的新冠疫苗的人士,同样可获视为已完成相关新冠疫苗的接种,唯该疫苗须载列于为此目的而刊载于政府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的名单上(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covid19_vaccines.pdf)。发言人提醒获得豁免的外佣,可下载电子疫苗纪录或将疫苗纪录的列印文本存在手提电话中,又或携带疫苗纪录的列印文本或副本,以便证明豁免资格。

发言人强调,政府一直按风险评估采取防疫抗疫措施,强制检测安排同样适用于其他高风险行业人士或在工作期间会接触到相当数目高危人士的人士。以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及护养院的员工为例,自去年十二月起已进行14次强制检测,当中在社区检测中心/临时检测中心/流动采样站进行采样的检测,其检测量超过46万。

发言人感谢外佣和雇主的理解和配合。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强制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政府会严肃跟进相关人士有否遵从检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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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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