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被拒绝续发牌照
2026-09-08
劳工处今日(九月八日)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
劳工处已拒绝向位于尖沙咀的SOUTHEAST ASIA EMPLOYMENT AGENCY续发职业介绍所牌照,因为该公司的持牌人曾因违反《旅馆业条例》而被定罪。
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第53(1)(c)(v)条,劳工处处长如有合理理由信纳职业介绍所持牌人或拟作为持牌人的人并非是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便可拒绝发出牌照或续发牌照。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及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所有香港法例,以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否则可被撤销牌照、拒绝续发牌照或拒绝发出新牌照。」
任何人士如欲查询与职业介绍所相关事宜或投诉职业介绍所的涉嫌违规行为,请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电话:2115 3667;电邮:ea-ee@labour.gov.hk;地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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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