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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所滥收外籍家庭佣工费用被定罪

2018-01-26

一名职业介绍所持牌人,因向三名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滥收费用,于一月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一月二十六日)被判罚款一万五千元。法庭同时命令该职业介绍所将超收的合共二千六百三十八元介绍费退回三名外佣。

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于二○一七年九月接获三名外佣的投诉,称位于大埔的菲亚雇佣滥收佣金。由于投诉人愿意协助调查,劳工处经过调查及搜集足够证据后,向有关职业介绍所提出捡控。

根据法例,除订明佣金外,职业介绍所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现时的订明佣金最高为求职者觅得职位后所赚取的首月工资的百分之十。

菲亚雇佣是今年第二间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而被定罪的职业介绍所。早前,另一间位于尖沙咀的职业介绍所──优质顾问,因协助外佣觅取海外职位向其滥收费用而被定罪。在二○一七年,有两间职业介绍所,分别是铜锣湾的爪哇女佣顾用服务公司及深水埗的俊兴雇佣公司,先后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而被定罪。同年亦有三间职业介绍所,分别是尖沙咀的盛恩雇佣有限公司、湾仔的以诺雇佣及旺角的永丰雇佣,以及一名人士于旺角因无牌经营而被定罪,另一间位于北角的精聆雇佣则因在其牌照指明营业地点以外经营及管理职业介绍所而被定罪。

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在经营时要时刻遵守法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否则可被检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销。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滥收求职者费用及守则的查询或投诉,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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