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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所牌照被撤销

2018-05-02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五月二日)提醒所有职业介绍所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守则)的规定。

劳工处最近撤销天惠雇佣有限公司(位于旺角及屯门)的职业介绍所牌照。该职业介绍所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事务科)巡查及查讯时提供误导的资料,并多方面未能遵从守则订明的标准,劳工处处长信纳有关持牌人并非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因而按《雇佣条例》第(53)(1)(c)(v)条撤销其牌照。

发言人表示:「守则列出职业介绍所经营者在营运时必须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阐明劳工处处长(处长)期望职业介绍所在经营时应达到的最低标准。事务科会定期及突击巡查职业介绍所,并就查察到的违规事项向职业介绍所发出警告信,敦促其纠正。」

他续指:「二月九日正式生效的《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条例)第53(1)(c)(iva)、53(1)(d)(iii)及53(1)(e)(ii)条进一步规定,持牌人或拟作为持牌人的人、该等人士的有关连人士或受雇人员如没有遵从条例第62A(1)条发出的《实务守则》,处长可拒绝发出或续发牌照,亦可将牌照撤销。」

这是今年第二宗被撤销/拒绝续发职业介绍所牌照的个案。之前一宗为富骏公司(位于旺角),其持牌人违反守则的规定,未有与外籍家庭佣工及其雇主签订服务协议等,被认为非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而被拒绝续发牌照。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滥收求职者费用及守则的查询或投诉,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与事务科联络,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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