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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所滥收外籍家庭佣工佣金被定罪

2019-12-16

一名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及一名该持牌人的相关人士因向两名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滥收佣金,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罚款合共24,000元。法庭同时命令该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将多收的6,659元介绍费退回其中一名相关外佣。

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于五月接获两名外佣的投诉,指位于北角的友源专业雇佣中心向她们滥收佣金。由于经调查后有足够证据显示,有关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及一名该持牌人的相关人士向该两名外佣滥收佣金,劳工处决定向他们提出检控。

根据法例,除订明佣金外,职业介绍所持牌人、职业介绍所持牌人的相关人士及看来是以此等持牌人或相关人士身分行事的人,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订明佣金的金额不得多于求职者觅得职位后所赚取的首月工资的百分之十。

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要时刻遵守法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否则可被检控及╱或被撤销牌照。于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已将滥收求职者佣金的最高刑罚增加至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公众人士如欲查询或投诉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或滥收佣金,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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